河南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为什么法院不判离婚?


最近,网上公布一则新闻,河南一女子不堪丈夫家暴从二楼跳下致残,申请离婚一年还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什么不判离婚?女子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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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最近对河南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残的新闻议论的很多,大家都认为女子都这样了法院还不判离婚,实在太不应该了,其实,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被我们疏忽了。

2019年8月13日下午,在河南商丘柘城县,刘女士遭丈夫窦某某连续暴打。她从正门逃离未遂后,丈夫将暴力升级,刘女士从二楼跳下逃离,全身9处骨折,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截瘫。

在刘女士住院期间,窦某某父亲还曾威胁女子母亲,如果让他儿子蹲了监狱他出来了就杀了她的家人。

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却被告知因男方不愿离婚,今年7月14日第一次开庭后法院要求调解。刘女士称,法院的意见是男方如果不同意离婚,刘女士要求离婚,那意见不统一,并且认为家暴事实不确定,所以要等到下一次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

看到这里,真的让人气愤了,女子艰难,都有视频为证,这家人嚣张啊。

刘女士随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却被告知因男方不愿离婚,第一次开庭后法院要求先调解。公安机关则表示,刘女士左眼眶的骨折系窦某某造成,但坠楼造成的伤是刘女士自杀所造成的,窦某某不必因此负刑责。法院称,其丈夫不愿离婚,双方意见不一,没有判决。刘女士不服,提出了重新申诉。

7月23日,刘女士丈夫(窦某某)被取保候审,当地检方回应,跳楼事件和家暴行为有联系,他们以故意伤害罪对窦某某提起公诉。刘女士对此认定结果不认可,目前正在申请第二次开庭。

当地派出所当时给出的认定结果是:认定丈夫涉嫌故意伤害,而坠楼是刘女士的自我选择,所以窦某某不用为此负刑事责任。刘女士要求重新申诉,并认为自己身上的伤情应该由窦某某负责。

希望法院不仅判离婚,最好再曝光这一家子的丑恶嘴脸,不要打码,以免还能出去坑害其他无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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