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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
贪污腐败
榆林市绥德县涉黑涉恶的保护伞典型案例是什么?
一个地方的黑恶势力能够横行多年,多半是因为头顶多把保护伞,才能肆意妄为。那绥德县已经被抓了的涉黑涉恶的保护伞是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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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麻拐
据当地媒体统计,在不到半年时间内,绥德县公安局有12人被查,包括当地公安局“扫黑办”主任任世凯和副主任霍海龙,且共同原因都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9年6月12日,陕西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世凯、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海龙、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郝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13日,法院一审认定原绥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世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一天,郝东犯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20年3月30日,原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霍海龙犯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霍海龙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5月2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中分别称,3人系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霍海龙和郝东曾在职务行为中,让涉黑组织者马军及其手下得到保护,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成立“3·01”专案组,开始提级彻查马军等人违法犯罪行为时才发现了这一切。
今年4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军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法院认为,2019年11月23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马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骗取贷款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以马峰等26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马军等多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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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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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媒体统计,在不到半年时间内,绥德县公安局有12人被查,包括当地公安局“扫黑办”主任任世凯和副主任霍海龙,且共同原因都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9年6月12日,陕西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世凯、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霍海龙、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郝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3月13日,法院一审认定原绥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世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一天,郝东犯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20年3月30日,原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霍海龙犯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霍海龙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5月2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中分别称,3人系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霍海龙和郝东曾在职务行为中,让涉黑组织者马军及其手下得到保护,甚至免于刑事处罚。
2019年,榆林市公安局成立“3·01”专案组,开始提级彻查马军等人违法犯罪行为时才发现了这一切。
今年4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军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法院认为,2019年11月23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马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骗取贷款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以马峰等26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马军等多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