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韦相祥为什么被查?


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韦相祥为什么被查?韦相祥被判刑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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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6日,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相祥受贿一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韦相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相祥利用担任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贵州省独山县水务局副局长、独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了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韦相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韦相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独山县各乡镇、部门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独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被告人韦相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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