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干股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干股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容易把干股和分红股混为一谈,本来两者都是有分红的权益,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那么干股和分红股有什么区别?下面给大家分析下吧,顺带给大家介绍下干股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uploads/article/2019/2-1Z61Q10Z8.jpg

  什么是入干股?

  “干股”是现实商业社会中公司的股东(老板)为了留住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或员工(管理人员或重要技术人员),确保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一致而采取的激励措施,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

  但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可能会认为“干股”是因为其以劳务或其他资源(如客户资源)进行出资而获取的对价,这一认识是不准确的。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实际上,“干股”并不“干”,“干股”所对应的出资是已经缴足的,它只是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为缴付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而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应为有效行为。

  实践中,很多公司配送的“干股”没有登记,但“干股”没登记并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之间所签订配送“干股”协议的效力,只是该“干股”不能产生对抗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干股的法律风险:

  1、没有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出资协议,“股东”地位不被认同,收益无保障。

  管理较为规范的公司一般不会存在干股。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管理不规范的私营企业。私企的老板们在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协议,有的没有。

  在没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出资协议的时候,由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直接证明,因此如果日后干股持有人想控制公司或者享受股东的合法权益,则可能给公司经营者及其他股东带来困扰。

  如果干股持有人根据工商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信息,要求享受股东的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要求行使股东权益,则法院可能依据登记情况判决干股持有人有权行使股东权益。那么对其他股东和公司来说,这无疑与赠与其干股的初衷有所背离。

  2、干股持有人如果在工商局登记为股东,如果公司在很多业务上需要股东签名等,则可能会不断找该股东签字或者出具资料等,造成生活和工作的困扰。

  干股持有人一般都会要求在工商中登记为该公司合法股东,因此如果遇到股权变更、公司信息变更等事务,或者公司需要对外出具有关股东的信息资料,则需要干股持有人配合签字、出具材料等。有的时候还需要干股持有人本人到工商局、公证处等地去亲自办理有关业务。

/uploads/article/2019/2-1Z61Q10910.jpg

  对于干股持有人来说,其本初目的是不参与公司的有关经营管理,但是对日常事务还是需要进行协助。这些事务在客观上会造成一些麻烦。

  如果干股持有人想“偷懒”,在有些需要亲自签名的地方安排别人代签,那么,一旦发生纠纷,干股持有人要求申请笔迹鉴定,要求确认该签名并非其本人签订,则可能导致股东决议无效或者行政登记无效,到时候又会造成新的麻烦。

  3、即使干股持有人不实际出资,在法律意义上,他仍需要对外承担责任。

  干股持有人持有该公司股权的情况一旦被工商部门登记,则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内部有证据证明该干股持有人不对外承担责任,他也不能免除这个责任。尤其是在公司资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需要追查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或者以出资额要求各股东承担责任,那么此时,干股也就失去免责意义了。也就是说,只要工商登记了股东信息,不管是否为干股持有人,都需要对外承担责任。这一点才是最关键的。

  干股和分红股有什么区别?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

  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这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分红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俗称"干股"。但也是有很大区别的;

  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而干股可有可无。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

  如果分红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而干股再则不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股票中放量打拐实战操作详解?”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骏马股票学习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