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政策要求独立学院转设、停招或撤销建制,独立学院要落幕了吗?

2020年5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后,一批独立学院或转设、或停招、或撤销建制,这是否意味着独立学院要落幕了?将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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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的历史不短也不长,1999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内首个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二级学院,至此独立学院已历时21年。而国内关于独立学院的发展历程也随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调整。

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此类二级学院命名为独立学院,并提出7个“独立”要求,同年8月对国内所有独立学院进行了检查清理及重新报批;随后2004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确认的148所独立学院;至2006年9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提出“独立学院视需要和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可以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这是最早提出独立学院“转设”的文件;此后历经几次规范管理,至2018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开启国内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普本高校的先河,如今,根据教育部2020年5月份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或将有240多所尚未转设的独立学院面临转为民办、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的命运。这意味着要求全部独立院校进行转设工作。

一直以来,在大学扩招的大背景下,独立学院一直褒贬不一,但不容置否,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学校的确弥补了国家在高等教育当面的一些不足,但随着独立学院建设机制的多元化走向,有些学校存在诸如教学质量、生活设施难以保障、毕业证与母体学校脱钩等形形色色的问题。因此,回顾整个独立学院发展历程,教育部也多次出台政策进行规范,如果说此前多为“雷声大雨点小”,此次方案的出台则似乎是独立学院转设的最后期限。

转设后的独立学院将于普通民办高校处于同一起跑线竞争,因此还需提升自身实力及办学能力,才能继续维持其向上的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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