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导致对方受伤,要负法律责任吗?


现在好人难做,如果路上碰到需要帮助的,很多人心里得掂量一下,这附近有没有监控,有没有其他路人,不然都不敢伸手,怕被讹。之前还有学医的大学生救路人,心肺复苏的过程中把人肋骨压断了,好多人喷这个学生。真是令人费解,当场死了和活着但断根肋骨,这些键盘侠选哪样?见义勇为导致对方受伤,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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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做好人好事已成为了人们心中一件纠结的事情。遇到老人摔倒,路人首先想到的是拍照取证。

值得欣慰的是,仍然有大量好人,在他人遭受危难时挺身相助。但也有人为他们捏了把汗——万一在救助过程中造成被救者人身损害,反遭索赔怎么办?

对此,《民法典》做出了回应:见义勇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规范的,是救助人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这里的救助人仅指非专业人士,也就是说这种救助行为是我们一般所说的见义勇为或者乐于助人的行为,不包括专业救援、救助人员。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条款被媒体誉为是“好人法”,认为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正气具有突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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