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行发生性行为属不属于犯法?是不是强奸?


之前听别人说,只要不同意强行发生性关系就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是在婚内的话也是不行的,想问下婚内强行发生性行为属不属于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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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律师认为,理论上,任何男子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女子发生性关系,都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当然法律对婚内强奸的认定很谨慎:要综合婚前基础、婚后状况、具体行为等证据分析。如果报道属实,本案中的丈夫符合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构成强奸罪。

之前有过一个案例,男女双方经别人介绍相识,但是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两人领证结婚,领证当晚男方要求发生性关系遭到女方拒绝,之后,双方从未共同生活,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几年后,有一次男方趁着酒劲,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事后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害人金某某解救,同时将被告人孙建军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建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孙建军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孙建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因为婚内强奸情况复杂,定罪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丈夫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

1.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2.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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