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放开三胎了吗?在湖南生育三胎会罚款吗?


全面放开二胎后,大家都可以生两个孩子了,请问湖南对生育三胎的家庭有什么政策?生三胎会被罚款吗?怎么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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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全国目前没有开放三胎政策。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要求,提倡的是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满足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

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根据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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